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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公司注册对地址有要求吗?

  • 发布日期:2016-11-24      查看次数:1413
  • 一、选定公司注册地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要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无论是您租赁或自有的房屋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要求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所以您若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必须要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2、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以在选择公司注册地址的时候所租赁的房屋尽可能是个人的,这样注册登记时的手续相对简单;

      3、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若公司地址是注册到产权性质为商住的,待企业名称核准下来后提供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若物业公司盖章还需提供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政策规定同一个地址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

      5、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册地址若是变更,尤其是跨区变更时的税务变更手续十分麻烦,所以尽可能确定好公司注册地址的稳定性;

      6、各个区域的税赋都是一样的,该交的税赋都必须缴纳,所以如果您因为这一点去选择公司注册地址的话大可不必;

      7、无特殊规定工商局一般不去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场地勘察,但是在公司成立后税务局一般都会去场地勘察。
            
      二、2014年新政策工商局简化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1、各分县局应按照“规范、准确、具体”的原则,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文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有形市场开办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出具使用证明均可予以登记。

      2、各分县局可以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3、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同一分县局管辖区域内的,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但应向所在地分县局备案。

      4、除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以及从事创意、设计、创作等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将其居住场所登记为住所或经营场所外,
    其他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还应按要求提交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三、虚假地址注册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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